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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严打”之我见

    作者:魏伯河    发表日期:2008-10-22 23:25:27   来源:中思网

据《重庆晚报》10月22日报道:《重庆警方80天逮捕近万人 部分看守所爆满》,称该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云生通报,7月10日—9月30日,全市公安共破获刑事案件32771起,破获年内案件25931起,查处治安案件52671件,执行逮捕9512人,打掉恶势力案件92起。“仅9月份就破获案件11925起,打击处理7610人。”王云生称,此次严打斗争规模空前,是我市1983年以来最大的一次整治行动,各项打击指标创我市单月历史最高。一时间让全市公安监管场所关押量持续上升,部分看守所、拘留所爆满。

消息发布,引起网上热烈反响,网友反应主要是叫好,为重庆喝彩,为薄熙来书记喝彩。但我的直接感受,却是在首肯重庆整治行动的同时,对此并没感到多么振奋和乐观。

众所周知,现在不少地方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到了的确需要加强整治的程度,这显然是网友对重庆严打行动叫好的社会背景。但是,虽然不能说这次打击的犯罪活动都是猖獗了25年,而至少也都为时已久,却是无可争议的。那么,该地区平时的依法治理是否到位,司法机关都干什么去了,却值得质疑。重庆的做法,符合“治乱世必用重典”的古训,但能否因此说重庆此前一直处于“乱世”呢?恐怕也并不合适。而不是“乱世”却到了非用“重典”不可的程度,只能归因于我们社会制度还不够完善。重庆如此,其他地方也是如此。

我们多年来做不到平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往往非要等到积重难返、尾大不掉的时候,来上一次“严打”,此种做法,固然有一定效果,然而毕竟有限。可以说“严打”的战果愈显赫,暴露出的平时的问题愈多,也标志着我们离真正的法治社会距离越远。试想,如果平时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打”时哪里来的那么多罪犯、何至于监狱里人满为患?又还有什么必要搞所谓的“严打”呢?

我相信,这次“严打”中落网的有些人开始可能只属于“违法”,还不到犯罪的程度,如果及时给以惩戒,多半早就改过自新了。但恰恰因为平时执法不到位,使这些人愈来愈胆大妄为,逐步滑向了犯罪的深渊。从这一点说,这些人既属罪有应得,不也同时是不健全的法律制度的牺牲品吗?!

我常听农村的亲友们讲:现在农村社会治安情况很不理想——家里的农机、牲畜或其他财产经常被盗,有时甚至是被抢劫,而属于村民共有的电线被盗割、电器被弄走,更是经常发生的事。报案之后,多数是泥牛入海。和过去相比,人们的安全感在日益下降。个别地方,甚至到了人人自危的程度。就这些情况来讲,的确需要一次像重庆一样的“严打”行动。但是,严打之后呢?难道还要回到以往法制废弛的局面,让老百姓期待再一次“严打”吗?如果那样,真正安居乐业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来?

我以为,什么时候“严打”一词从我们的司法实践中消失,并且不再成为老百姓盼望和叫好的事情的时候,我们的法制建设才算进入一个比较高级的阶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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