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帮学法给谁上了一堂法制课?作者:章发林 发表日期:2008-11-12 17:28:27 来源:中思网
据《重庆时报》报道,重庆荣昌县一名黑帮老大指挥手下贩毒、开赌场、收保护费,并给每个骨干成员发了一套法律书,要求手下学习法律寻找漏洞,逃避法律的惩罚。而这名“黑老大”自己手中的法律书都翻烂了,重要的法律条款还画上记号。这个黑帮覆灭后,检察机关针对这个有组织犯罪团伙的起诉书长达1100页。 这则新闻听起来像是一个笑话,其实不然。就算是一个笑话,也是一个颇具讽刺意义的冷笑话。看来在中国特色的法制社会里,倒是倍受法律重拳打击的黑帮分子最重视学习法律,而本应该带头学法守法的官员,却多有法盲出产。 曾经有多名贪官落马后在法庭之上痛陈自己“放松了自我教育”,是个“法盲”。就在近日,深圳市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在酒楼猥亵一名为其指路的11岁女童之后,还公然企图用自己的高官身份压服小女孩的父母:“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看来林嘉祥同志肯定是没有像重庆黑帮老大那样认真学过法律。林嘉祥的狂言也把一部分拥权自大、视法律如无物的官员心态体现得淋漓尽致。还好互联网恢恢疏而不漏,林嘉祥这个交通部派来的高官叫嚣过后马上就被免职,说明把人民当个屁的法盲官员终究要被人民所抛弃。 常言说“人民警察爱人民”,公安部门是国家专政机关,也是执法机关,照说法律意识应该很强了吧。可是日前陕西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偏偏弄了一出“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的好戏。 11月8日,在大柳塔公安分局领导的倡导下,前来参加该局座谈会的70余名煤老板现场交纳了赞助费300多万元。双方配合得甚是默契,公安局领导谦恭地说“经费紧张,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煤老板则乖巧地称“保障我们利益不受侵犯就要靠公安队伍,交钱名义上是赞助公安局,实际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 此事一经披露,舆论哗然。看来大柳塔公安分局的领导们也肯定是没有像重庆黑帮老大那样认真学过法律,才会做出这般执法犯法的事情来。 从表面来看,警方经费紧缺,煤老板慷慨解囊,似乎是两全其美的好事。然而众所周知,在现代法治社会,所谓“税收法定”是一项基本原则,它意味着公权力机关向公民所收取的各种税费,都必须经过法律的授权,否则政府收取税费与黑帮收取保护费何异?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国家保障人民警察的经费……当预算经费不够,且影响到了正常工作运转情况下,经费不足问题只能向同级政府反映,并由同级政府增拨经费为公安机关解决困难,而不能由公安机关靠接受企业、个人捐赠的方式,解决相关经费问题。大柳塔分局接受老板大额“赞助”的做法,本身就违反了现行法律,涉嫌质押公权,集体受贿。 无论是深圳高官林嘉祥的被免职,大柳塔公安分局领导的被处理,还是重庆黑帮老大的最终落网,都说明在现代法治社会里,人民监督无处不在,舆论监督无处不在,法律监督无处不在,正所谓“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无论政府官员,还是黑社会老大,其实都得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还是学点法律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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