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市府就不公开,温洪祥们敢奈我何?作者:林明理 发表日期:2008-11-20 21:09:05 来源:中思网
沈阳市府就不公开,温洪祥们敢奈我何? 林明理 《人民日报》等媒体这次抓住《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辽宁、湖南、广东、北京等地的实行情况大做文章,特别是报道了沈阳市民、律师温洪祥向沈阳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市政务公开办等部门提出申请,要求沈阳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公开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单位事业性经营收入等财务账目,以及政府各部门年度财务审计结果,却遭到生硬的拒绝,消息一出,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人民日报这一次算是真正做了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此报道引发的评价与讨论正在深入,后续影响很可能还会进一步扩大。希望有关方面这一次不会再在感到难堪与压力,感到局面将会“难以收拾”之后又一次急急忙忙暗中下令强踩刹车。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各地均有不少“好事”民众据此提出公开财政经费使用信息的要求,但无一例外遭到拒绝。理由可以有很多,如“国家机密”说,“申请的事项不存在”说,“没有公开的义务”说,不一而足,而沈阳的理由竟然是“极其敏感”,公开“难度极大”。不管有多少理由,目的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我就不想公开,公开直接有损我的利益,你们说得再多我也不听,批评再严厉也没用。事情到了这地步,几乎已是陷入某种僵局,也因此,问题的讨论也不得不进入新的层次了,这就是:我就不公开,你能奈我何? 政府部门对民众要求公开政务的提议置之不理,批评劝告也无效,不但如此,在有些地方,想强拆房产、强征土地,想暗抓暗捕暗判,不管国家法令如何禁止,不管民众如何批评抨击,都充耳不闻照做不误。我们做老百姓的能怎么办呢?在成熟的法治国家,这很好办。那就是,一可以由相关的代表民意的权力机构提出弹劾、罢免议案;二嘛,你现在尽可以捂紧你的账本,尽可以一意孤行,不过咱们走着瞧,下次选举时,有你的好看。所以,在这样的国家,在这样一道厉害的紧箍咒面前,几乎没有什么不可公开的财政经费使用情况的,更不会有脱口而出的“极其敏感”“难度极大”之类的可笑的“理由”。他们那儿,通行的是“公开容易”“花钱很难”,更很少有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行恶的。 可是在我们这,我们的民意机构也会这么干吗?他们为什么不也这么干呢?民意机构也不会干,或不愿干,或不敢干,那么,我们又该怎么办?比如那位可敬的温洪祥律师,你还能怎么办?难道就一直这么就眼睁睁地看着纳税人的血汗钱被不明不白稀里糊涂花在每年上万亿的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上,败坏党风败坏民风,漠视底层民众的基本保障,加剧社会不公,加剧社会矛盾,却无能为力无可奈何?这应该是我们每一个关心国家前途、关心自己命运的人引以深思、引以深入讨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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