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把“公安局的”当贬义词作者:阿岔 发表日期:2008-11-20 21:38:59 来源:中思网
别把“公安局的”当贬义词 文 阿岔/求索 车把人家脚压住了,按理说应该不是什么大事。先把车倒开,赔个礼,道个歉,给人家看个病——这些原本都是情理之中的事,却一样都没有做。反而要说人家是自己把脚伸到车轮子底下的,反而连车都不倒。原因很简单,车主——“我有亲戚是公安局的,撞你也没事。”而最绝的是—— 110的警察到了之后,“警察过来后,叫女车主出示驾照,但她拒绝出示。女车主说,‘你等一下,我打个电话。’说完就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电话接通后,女车主说了几句话,然后将手机递给一名警察。”陈女士回忆说,“接了电话后,警察就对女车主说了一句‘你先走吧’,然后扭头对女服务员说‘你把身份证出示一下,跟我们到派出所走一趟。’”(网易—东方网11-20) 看来“我有亲戚是公安局的”并没有错。一个电话就可以不用“出示驾照”,就可以让正在处理事故的警察开绿灯放行,这“公安局的”亲戚应该还不是一般的民警。不过,“公安局的”在这里也实实在在地做了一回“贬义词”。 不仅“我的亲戚”是贬义词,现场处理事故的110警察也作了“贬义词”。因为他们都与执法者要“维护公正”这个原则矛盾——“我的亲戚”是干预,现场警察是无视。我们的警察要都是这种样子,那“公正执法”肯定是一句空话。 客观地说,这事儿并不大,车主有点蛮横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有纠纷的时候,一方不讲理不要紧,咱还有警察、还有法律作保障。如果警察依法办事,如果法律能得到有效维护,其实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偏偏警察干预,偏偏警察枉法。“警察”成了人家所仗的“势”——我们常说“仗势欺人”,这就是了。 还好这是一起小事故。还好没有酿成大祸。不然,做人家“亲戚”的警察弄不好也脱不了干系——你小事护着,她要有一天真胆大妄为到会出大事的时候,你不是害了自家的“亲戚”么? 有一个成语叫“为虎作伥”,用在这里可能有点过分。但“公安局的”在这里做了贬义词却肯定是事实。怎么能这样呢?也不问个青红皂白就给自家“亲戚”说情,难道你不怕下一回给弄出人命吗?而现场的警察也真是——你们是给谁打工的?既然说情管用,咱又何必穿警服,糟践“警察”这个词! 前一阵子,深圳海事局的林先生刚玩过“你能把怎么样”的把戏,给全中国人民上了一堂“生动的”高官特权课。现在有人想连“我亲戚是公安局的”都搬到“特权区”里去,居然还管用。这是想要普通的中国公民做什么呢? 别把“公安局的”当贬义词用。这很危险。(2008-11-20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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