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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被“猥亵”的对象

    作者:阿岔    发表日期:2008-11-3 0:55:11   来源:中思网

关键字:猥亵门

我们都是被“猥亵”的对象

“猥亵门”看来要热闹一阵子。这不仅因为“高官猥亵女童”这事儿匪夷所思,而且还因为这位敢在公共场所对11岁的小女孩下手的“高官”的狂妄和傲慢——“我就是干了”、“你能把我怎么样”、“我给钱嘛”、“敢跟我斗”……

不过据说现在这事儿已经有了点问题。有律师说“猥亵”缺乏“直接的证据”——猥亵的地方没有录像,估计这事儿已经不可能成为刑事案件了。现场没有其他人证吗?没有做指纹鉴定吗?林嘉祥“我就是干了”之类的话能不能成为“证据”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自从林嘉祥从派出所出去之后,什么可能都会有。听说当天他还到上海开会去了呢。看来至少在他看来这应该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这事儿可能真不是什么大事儿。至少从目前情况看,受害者如果要打官司,很可能在法庭上什么也证明不了——不仅证明不了猥亵的事实,而且很可能连大厅中发生的事儿也证明不了。而如果一切都证明不了,那这事儿还能算什么大事儿吗?会不会过几天有人说“猥亵门”是一个假新闻,是有人在有意栽赃陷害我们党的好干部林嘉祥同志呢?

听说酒店的已经拒绝提供现场录像。“大厅里发生的事儿”中关键的情节已经找不到了。现在只有网上的“视频”——现在还在不在?即使在,没有了原始的录像垫底,网上的东西还能坚持多久呢?

现在是讲法制的时代,没有“证据”的事儿还真的不好说。不然,“诬陷”可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儿。

林嘉祥可能(我说“可能”是因为我看之事儿有点玄)说过“我就是干了”“敢跟我斗”“我给钱嘛”……这些话,也可能“真的”做过“猥亵”之类的事儿。海事局新闻发布会上“不当言行”可是官方表态。但——

至少现在“有些东西”已经对受害者不利。酒店已经拒绝提供相关的录像,已经有律师说“猥亵”没有“直接”的证据所以不能成为刑事案。最多是治安案件——了。

我的耳边不断回响着“我就是干了”“你能把我怎么样”“敢跟我斗”……的声音,这声音异常刺耳;我的眼前不断出现那个酒店大厅中的画面,这些画面几乎让人窒息。我感到被猥亵的好像不是那个11岁的女童,而是我,是我们,是我们这个社会。我想吐,但吐不出来。

当明星们有意无意玩“裸”玩“暴露”的时候,我虽然表面上也会说那“不雅”,但一般不会真的恶心。因为我知道那“暴露”的虽然不一定是美好的形象,但一定不是“丑恶”的东西。而官员“暴露”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黄金马桶”,那盖子似乎注定是一个坎,一旦打开,可真是臭气熏天——啊。

“猥亵”看样子可能不好证实。不能证实的东西按理是不能当真的。但——

我总有一种感觉,我和我的社会要被“猥亵”。

当“真相”变得模糊的时候,真理和正义就很可能被“猥亵”。(阿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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