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官屡遭毒手,监督在何方?中思网 www.sinoth.com 发表日期:2008-11-21 摘要:办案难,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难上难。高智商的国家工作人员,反侦查能力强,一旦他们丧心病狂,报复手段往往更阴险、更狡诈、更恶毒,杀伤力也更大。所以从事法律监督工作的检察官要加倍小心,检察机关要加倍保护,党委、人大和政府各个部门要加倍重视。
办案最怕打击报复。来自黑恶势力的,可能会要了身家性命;来自“无形之手”的,可能会影响一辈子前程;而来自“自己人”的,更让人惊悚和恐惧,因为它防不胜防,所以更容易在政治上和生理上一招致命。 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检察院检察长赵德贵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刚到这个县城不到半年,便因为查处了4名涉嫌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警察,差点招来杀身之祸。2008年8月31日,他在大街上散步时,被两名歹徒袭击,身受重伤。经过两个月的侦查,10月24日,涉嫌雇凶袭击的该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张广富被绥化警方带走。据张广富交代,事情的缘起是被赵指挥查处的4名警察都曾是张广富的兄弟(11月20日《新京报》)。 报道说,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多次接到恐吓电话,“等我们爷们被判刑那天,就是你的死期”。为此有人不得不把孩子送到外地读书,“睡觉都抱着枪”。检察长赵德贵更是受到电话和特快专递恐吓,有人甚至找到了他在北京的女儿单位进行恐吓。据说赵还遇到了该县某些领导的阻挠。有恃无恐的张广富事后还放出“打得不够狠”的狠话,言语之中充满了杀气与仇恨,令人心悸和不安。 检察官因为秉公办案而遭遇打击报复的,这不是第一例。1999年3月16日,海南省检察院海南分院原起诉处副处长黄崇华,被犯罪分子蒙文腾用重金雇佣刑满释放人员密谋杀害;2005年6月10日下午18时许,湘潭钢铁集团公司下属一公司总经理战信佳在法庭受审期间,采取突然袭击手段,数次冲向公诉席,对雨湖区检察院3名出庭公诉人徒手殴打,当场将2人打伤,致使庭审被迫中断30分钟;2006年9月27日,海口市海南中级法院门前,两名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刚刚走出审判庭,即遭到百余人围攻,十几人上前用力拍打警车,公开叫嚣“打死检察官!”……气焰之嚣张,手段之凶残,背景之复杂,令人发指。 任何一次悲剧的偶发,都是必然因素的叠加与发酵。只要我们对打击报复行为继续慈悲和宽容,社会正义之源便会不断地受到污染。“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后来他们追杀工会会员,我不是工会会员,我不说话;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不说话;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重温马丁的这段名言,至少可以让人明白:法律监督离不开正义的舆论场,离不开坚韧的抗争力。尽管保护办案人在制度上并不缺失,但如何把这些规定落到实处,至今还是一个无法让人舒眉的话题。1994年11月21日,中央纪委会同政法机关下发《关于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执纪执法办案人员合法权利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和纠正打击报复现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从重惩处。2005年,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认真解决妨碍、报复政法干警依法履行职务的意见》,提出“各地政法机关可建立协调处理妨碍、报复政法干警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和预案”。同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切实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紧急通知》,要求保护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司法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但今日之现实仍令人痛心疾首。 办案难,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难上难。高智商的国家工作人员,反侦查能力强,一旦他们丧心病狂,报复手段往往更阴险、更狡诈、更恶毒,杀伤力也更大。所以从事法律监督工作的检察官要加倍小心,检察机关要加倍保护,党委、人大和政府各个部门要加倍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同志曾经指出:目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官员腐败和执法司法不公问题,这些问题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检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只有认真查处职务犯罪特别是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问题,才能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由“软”变“硬”,也才能教育、警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不犯错误。为此他殷切希望各级检察机关提高攻坚克难的能力和法律监督的水平。 “真的勇士,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法律监督要由“软”变“硬”,就必须不畏浮云遮望眼,在社会支持、法律支持、政策支持的合力下,一方面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另一方面善于监督,依法规范,真正做到义无反顾,慷慨前行。 (作者:王松苗 ;来源:检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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