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法委楼下开发廊的法律道德之辩中思网 www.sinoth.com 发表日期:2008-11-21 摘要:发廊是法律允许的经营场合,至于其社会形象是否良好,那是道德问题,并不能因为道德认知的不同,就把合法存在的发廊打入冷宫。当然,这并不是说,发廊做任何事情都是可以的。
湖北某县市民反映,一些色情发廊竟然在同处一栋大楼的县委政法委眼皮底下公然从事不法之事。该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十分苦恼:政法委的干部职工每天上班进进出出,看到旁边就是发廊,感觉挺不舒服,像是块心病。(11月20日《楚天都市报》) 对于发廊与政法委,人们难免有刻板成见,当它们比邻时,人们的感受多是有没有搞错。但如果这些发廊都是规范的经营场所,政法委副书记所说的不舒服会不会隐含着一种敏感:发廊是不上档次的,小姐是不上台面的,他们不该与政法委楼上楼下和谐相处。这种敏感也是普遍的社会心态,人们在理解发廊时,早就忘了那是做头发的地方。因此,若有规范经营的前提,对于政法委与发廊是否该在同一所大楼,其实无需讨论。允许正规发廊的合法存在比干涉原本合同更能体现法律的严肃性,也更能维护政法委的形象。 看待类似新闻时,我们不能以道德洁癖为标准去判断事件真相。发廊是法律允许的经营场合,至于其社会形象是否良好,那是道德问题,并不能因为道德认知的不同,就把合法存在的发廊打入冷宫。当然,这并不是说,发廊做任何事情都是可以的。 当发廊出现在政法委楼下时,一方面,可用道德眼光判断这样共处一楼是否影响政法委的形象,但只要发廊经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共处就不足以成为损坏政法委形象的原因,合法经营的发廊与饭店、书店并没有本质的不同,不能有道德洁癖。另一方面,必须用法律的眼光去看问题,审视所谓具有正规营业执照的发廊是否在合法经营。一旦发廊出现了违法经营,必然损坏到政法委的形象,而且也会引人联想:为何如此发廊可以开在政法委的楼下?这才是两者共处一楼的真实风险所在。相信,如果没有新闻记者的暗访,发现发廊可能存在一些违法行为,人们对发廊与政法委楼上楼下关系也不会那么敏感。这就提醒有心病的政法委副书记,发廊的违法行为才是真正的心病。
(作者:乾羽;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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