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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制与中国特色的君主政治(二)

    中思网 www.sinoth.com    发表日期:2008-11-4  

摘要:郡县制是中国古代历史的拐点,导致了贵族阶级的消亡,催生了官吏阶级,促成了双重所有的土地制度;中国特色的君主政治就建立在这种特殊的社会结构之上;中华文明长期领先和近代以来急剧落后,郡县制可能都是极为重要的技术原因。

  特殊的社会结构非常便于集权

  社会结构中没有能够和统治阶级相抗衡的力量,集中权力就非常方便。从秦汉到明清,郡县制的发展留下了一道非常清晰的、不断走向极端的轨迹。

  纵向看,持续、稳定地向中央政府集权,由最初
的两级政府变成了五级政府,每一级都是由中央政府的派出官员或派出机构发展而成的。

  横向看,持续、稳定地向君主集权,由最初的宰相领导政府各部门变成了君主直接领导政府各部门。

  君相之间的礼仪,是形象的注解。

  西汉时,皇帝如见丞相起立,也要起立而后坐,礼宾官一旁赞称,皇帝为丞相起;皇帝在道,丞相迎见,皇帝要下车还礼,礼宾官一旁赞称,皇帝为丞相下舆。虽然不是分庭抗礼,但远较后来平等。吕后专权,其实只专的是皇帝的权,待她准备以吕氏诸王取代宰相们时,立刻就敲响了自己的丧钟。周勃等人所安的不仅是刘氏,更主要的是他们自己。

  汉武帝(前141——前87)依靠内廷侍从、通过分割政府权力以制约相权,宰相的地位开始下降。

  隋唐实行较为规范的三省分权体制,对相权的分隔基本完成。

  宋时,皇帝不赐座,宰相就只能站着回话,不能坐而论道了。但皇帝的旨意未经宰相认可仍不为诏令,宰相地位仍然很高,朝仪序列在亲王之上,经济待遇更是空前绝后。学界关于相权制约君权的观点、有学者关于责任内阁制的观点、民间流传“拜相”——而非任命——的说法,应该都是基于此前的宰相地位。

  蒙古奴隶主给郡县制注入了大量的奴性。

  明以后,宰相成了皇帝的秘书。

  满清奴隶主给郡县制注入了更大量的奴性,抬旗入籍、成为注册奴才是对汉族官员的奖赏,宰相成了动辄五体投地趴在皇帝脚下的奴才。

  宰相,终于成了奴才的典范。

  宰相如此,百官何以堪?百姓又何以堪?

  郡县制能够迫使所有的人跪在君主脚下。所以,无论是嬴政、李渊(566——635)一类王族,或是刘邦、朱元璋(1328——1398)一类穷汉,还是刘秀(前6——57)一类中小地主,包括赵匡胤(927——976)一类军阀,甚至忽必烈(1215——1294)一类奴隶主,只要坐了江山,都毫无二致地选择郡县制。

  郡县制开始的时候,社会结构中没有了可以和统治阶级相抗衡的力量。郡县制成熟的时候,统治阶级中没有了可以和君主相抗衡的个人。

  特殊的社会结构使君主成为天下财富的主人

  在这种特殊社会结构之上,形成了可以决定一切财产的政治权力,掌握这一权力的君主实实在在地成为了“天下”财富的主人。这种政治权力的形成,是中国特色的君主政治成熟的主要标志。

  率先成为天下财富主人的是汉武帝,具体帮助他做到这一点的是桑弘羊。

  桑弘羊是我国古代的经济管理专家,其经济政策形成了无可比拟的长远影响,优势在于容易富国,缺陷在于很难富民。

  桑弘羊出生商人,可能和所有的商人一样,对于君主有权不用于挣钱而迷惑不解,一旦大权在手,立刻将其运用的登峰造极:

  一曰算缗、告缗。全面开征财产税,对告发偷漏税者以应税财产的一半予以奖励;

  二曰盐铁官营。以国家权力将盐、铁、酒作为重要税源实行统购统销,对走私者,没收器物并在左脚上戴六斤重的铁镣;

  三曰均输、平准。以国家权力“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实行垄断经营,既可平抑价格,也可抬高价格。

  这是一套真的可以把天下财富尽入皇帝彀中的政策。仅算缗、告缗一项,“得民财产以亿计……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

  汉武帝无论实施雄才大略还是满足恣意挥霍,都不会债台高筑。但是,引发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危机和不亚于秦末规模的大起义。

  桑弘羊把政治权力和商业权力当作一回事了。

  商业权力是买卖双方互为天然界限的、有限的私权力,平等、直接的互相制约是行使权力的前提。有人漫天要价,就有人坐地还钱。一定会受到对方的限制,这是商业权力的基本特征。官商勾结之所以自古以来就为正直的人们所不齿,就是因为破坏了买卖双方天然的、平等的、直接的互相制约,所形成的不是欺诈就是勒索、抢劫。

  政治权力虽然也是和私权力互为界限的有限权力,但能不能实现有效的互相制约,在于私权力的强弱。一般情况下,郡县制基础上的政治权力是得不到限制的公权力。

  高度集中的政治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桑弘羊把政治权力用于商业垄断,很快就把西汉王朝推到了悬崖边上。如果不是汉武帝悬崖勒马,罢轮台之戌下诏罪己,西汉王朝当时就可能完了。


  特殊的社会结构决定了老百姓一般只能指望权力自觉而不可能限制权力

  《隋书·循吏》记载了隋朝时贵乡、馆陶两县百姓争抢魏德深当县长的事情。魏德深原任贵乡县长,调任馆陶县长的时候——

  
贵乡父老冒涉艰险,诣阙请留德深,有诏许之。馆陶父老复诣郡相讼,以贵乡文书为诈。郡不能决。会持节使者韦霁、杜整等至,两县诣使讼之,乃断从贵乡。贵乡吏人歌呼满道,互相称庆。馆陶众庶合境悲哭,因而居住者数百家……

  对于清官,百姓上道万民折、送把万民伞的不少,千里迢迢跑到皇宫门口“请留”的似乎不多,因而举家迁徙的就更少了。

  魏德深的德政,结合当地府县志记载,大致有四:“为政清净”;对于征敛“有无相通,不竭其力”;对于劳役“各问其所欲任,随便修营,官府寂然,恒若无事”;同时注意“约束长吏,所修不须过胜余县,使百姓劳苦。”

  魏德深放在第一位的还是对上负责,表现为:对于征敛,“所求皆给”;对于器械营造,“常为诸县之最”。

  概括而言,魏德深吸引两县百姓争抢的原因是:对上级任务以圆满完成为限,工作方法能够从实际出发,能够自觉限制手中权力。

  社会结构中没有能够限制公权力的力量,只能依靠官吏自觉。多少能够自觉限制公权力的官吏,就是青天大老爷,就值得一抢。

  百姓只能指望官吏自觉,遂成为传统政治诸多缺陷的集中表现。

  后人常常讨论的公权力无限制,不是道德问题,我们的历史上充满了道德说教;也不是制度问题,我们的历史上从来就不缺乏制度;更不是惩治问题,我们的历史上有的是令人恐怖的惩治。

  特殊的社会结构决定了历代王朝总是由盛而衰

  历代王朝的政治发展,大都表现为一个权力集中的过程。有能力集中权力的大都是有为的君主,权力集中的过程一般也就是王朝兴盛的过程。权力集中到顶点,就开始走下坡路。巨大的权力需要一个真正的天才,君主政治无法克服的缺陷在于根本无法保证每一任君主都是天才。于是,任何一个偶然掌握集中权力的庸才都可能轻而易举地断送了这个王朝。

  因此,每一王朝的衰败都是在兴盛时就埋下了种子。有学者认为,满清的衰败是在乾隆时就决定了。或许,应该说是在康熙时就决定了。同样,西汉王朝的衰败也是在汉武帝时就决定了。

  相应,整个君主政治的发展,也是一个权力集中的过程。从秦始皇开始到赵匡胤基本完成,权力集中到顶点,就开始走下坡路。高度集权的大宋王朝是那样的不堪一击,为我们换来了蒙古奴隶主的百年殖民统治。朱元璋坐江山变本加厉集中权力,又为我们换来了满清奴隶主更长久的殖民统治。如此说来,君主政治的衰败,或许是在那些为我们长久颂扬的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时候就决定了。

  整个君主社会和历代王朝,总的发展趋势都是由盛而衰、由强转弱,并不是通常所谓的积贫积弱。

  我们为什么总是由盛而衰、由强转弱?是国家太软弱还是国家太强大?是权力太集中还是权力太分散?这可能是个问题。

  特殊的社会结构决定了取代君主统治的政治集团总是迅速官僚化

  鲁迅曾经说过一段很著名、也很令人伤感的话:

  我觉得革命以前,我是做奴隶,革命以后不久,就受了奴隶的骗,变成他们的
奴隶了。

  这其实是近代以来取代君主统治的政治集团所表现出的一个规律性现象:迅速的、很难避免的官僚化。

  但是,把革命以后的奴隶一概视作骗子,可能过于偏激。戊戌维新以来逐次登上历史舞台的政治集团,其中的大多数、最少都曾经是中华民族的热血青年、时代精英,如果都是骗子,或是轻易论定为骗子,如何保证后来的不是骗子?又置中华民族于何地呢?

  从政治主张层面看,新的政治集团和旧的官吏阶级、新的国家和君主国家自然不同。但在政治技术上,都是沿用郡县制作为组织国家的基本行政手段。郡县制必须有一个庞大的、专业的官吏集团管理社会。拉下一个,必须顶上一个。新上去的,政治主张、个人理念可能不同,但只要社会结构不变,就还是当官;官当得时间长了,就可能和原来的官差不多了。

  孙中山曾经意识到,但也无法阻止国民党的迅速官僚化。

  毛泽东几乎是执政伊始就坚持反对官僚主义。如果不能一概认定为老人家无的放矢,就是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改革以来,反对官僚主义的位置似乎不大突出了。是官僚主义问题消失了?还是出现了比官僚主义更为严重的问题呢?

  许多从战争年代走过来的老革命,往往因官僚主义这个毒瘤不能根除而痛心疾首。问题的主要根源,可能同样不是道德问题、不是制度问题、不是惩治问题。

  “皇权不下县”限制了郡县制的一些缺陷

  公元前206年8月,刚刚登基的刘邦在关中宣布:

  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又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徭戍。

  这一制度也是古已有之,由刘邦加以规范、全面推行,被后人概括为“皇权不下县”延续下来。例如朱元璋,虽然将君主专制推向了极端,但《御制大诰》又规定,对于“违旨下乡,动扰于民”的官吏,由“民间高年有德耆民,率精壮拿赴京来”。类似这样注意约束官吏、维护乡村自治的君主,不在少数,乡村自治也就程度不同地限制了郡县制的一些缺陷。如果从朝廷到乡里一切都由君主任命的官吏管起来,郡县制可能早就把君主制度勒死了。

  严格说,概括为“皇权不下县”并不准确,应该是“官吏不下县”。以乡绅为主体的县以下社会自治制度和以官吏为主体的郡县制度一样,都是君主制度的一部分,不能把君主制局限为郡县制,不能认为县以下社会没有君主直接任命的官吏就不是君主制度。换一个角度看,它降低了直接行政成本,缓冲了官民矛盾,甚至可以说是更加有效的君主制度。

  县以上实行高度集权的郡县制,维护了统一君主国家;县以下实行乡村社会自治,留出了小农经济自我发展的空间。这是君主制度长期稳定的重要原因。

  由于这种社会自治的水平较低,也就形成了君主社会既集权又散漫的特点。政府管什么,什么就是高度集权的;政府不管什么,什么就是自由散漫的。

 中华文明长期领先和近代以来急剧落后,郡县制可能都是极为重要的技术原因

  郡县制的先进性一般表现为:

  对人的解放。大量奴婢、依附民从领主的束缚下解放出来,解放了生产力。

  官吏阶级的广泛性和流动性
。面向全社会选拔官吏比局限在一个阶级范围内先进,流动比封闭先进。虽然也有封妻荫子的陈规,但毕竟是优惠政策,不同于贵族的世袭权力。

  统治阶级独立于各被统治阶级,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当然,前提是不能和统治阶级的特权相比较,更不能挑战统治阶级的特权。

  权力高度集中,有能力兴办一些封建制下力不能及的大事。

  由于郡县制的推行,在同样小农经济的基础上,中国人把松散的封建国家改造成为了统一的君主国家,收获了长期领先于时代的中华文明,为炎黄子孙留下了迄今为止主要的自豪。

  郡县制的落后性一般表现为:

  社会治理一般首先从维护君主权力和官吏阶级的需要出发,经济需要和百姓需要放在第二位。

  以做官为生业的专业统治阶级,天然脱离群众。开明的君主大都强调官吏要亲民、体谅民间疾苦,就是因为这个统治阶级在制度设计上脱离民间。

  社会问题的解决一般依靠统治阶级自觉。例如轻徭薄赋,大都是朝廷意识到问题严重而提出来的,是君主的恩惠,不是老百姓的权力。

  不允许出现可以和统治阶级相抗衡的社会力量。长期以来,中国的被统治阶级在揭竿而起之前,就如同前边没有“1”的许多“0”,统统被忽略不计;只有在揭竿而起之后,那“竿”才会成为许多“0”之前的“1”,陡然成为令统治阶级发抖的政治力量。

  权力过于集中。经济越发展,尤其是相对于近现代工商业的时候,这一点越明显。这可能是近代中华文明急剧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顾炎武认为“方今郡县之敝已极”

  顾炎武在《郡县论》中写道:

  封建之废,故自周衰之日而不自于秦也。封建之废,非一日之故也;虽圣人起,亦将变而为郡县。方今郡县之敝已极,而无圣人出焉,尚一一仍其故事,此民生之所以日贫,中国之所以日弱而益趋于乱也。何则?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古之圣人,以公心待天下之人,胙之土而分之国;今之君人者,尽四海之内为我郡县而犹不足也,人人而疑之,事事而制之,科条文簿日多于一日。而又设之监司,设之督抚,以为如此,守令不得以残害其民也。不知有司之官,凛凛焉救过之不给,以得代为幸,而无肯为其民兴一日之利者,民乌得而不穷,国乌得而不弱?率此不变,虽千百年,而吾知其于乱同事,日甚一日者矣。

  把顾炎武对郡县制的分析和前文所引赵翼对封建制的分析做一对照,其共同点是,都把问题的原因归之为积弊。这是前人分析社会问题的主流方法。其缺陷在于或不能从根本上认识问题。其长处在于就事论事,较少意识形态的束缚,为解决问题留下了较大空间。

  “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诚哉斯言。

  郡县制主要是一种通过集中权力保持社会稳定的“安宁之术”。如此,后来的社会长期发展缓慢、近现代以来屡屡引进种种欧洲经验又屡屡出现种种预料之外的结果,或许就都和郡县制有关。

  郡县制能够有效地实现、巩固、扩大君主权力,作为一种政治技术手段和君主政治的基本主张是高度一致的,已经为长期实践反复证明了。

  郡县制能不能有效地实现、巩固、扩大民主权力,作为一种政治技术手段和民主政治的基本主张是否高度一致,可能还是一个问题。

  最少有一点可以肯定,前人在设计郡县制的时候仅仅考虑了君主的需要和当时社会的需要,没有考虑民主权力的需要。

  毛泽东热切希望“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及种种尝试,或许就包括了这一方面的考虑?!

  改革伊始,中央就把向地方放权作为重要内容提出来,又全面推行村级自治,或许也包括了这一方面的考虑?!


 

(作者:老王;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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